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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师招聘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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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08:5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公众号”关注我们哦!广西教师招聘考试交流群:52370459 课程咨询,私聊小编回复“预约”即可更多教师资讯,请关注微信(ID:gxjsks)广西教师
                       
2016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内,正在筹建中的五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学院现设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财经与管理系、机电工程及自动化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交通系、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提示:下方为部分岗位招聘,详情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查看!】

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过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学院办公大楼五楼人事处。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2)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①《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③工作证明;
④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5.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如出现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本次招聘岗位2、岗位1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命题:聘请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2)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阅卷:组织专家封闭阅卷,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总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②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4)考官安排: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计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考核不合格。
(四)体检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院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从同一应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如递补人员体检仍不合格则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清楚。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把公开招聘工作与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公开招聘工作营造和谐的氛围,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直接管辖下的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17928
↓岗位详情表+报名表
长按下方二维码,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


                       

                       
2016广西机电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公告

经自治区工信委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意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2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实做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我校将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广西机电技师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广西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重点学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有完善、先进的实习设施和生产设备,能承担20多个专业(工种)的教学培训任务,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学体系。现我校是国家确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五十多年来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术工人,为广西工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7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在自治区工信委领导下,由广西机电技师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通知精神执行。
三、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应条件要求(附表如下):
附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工信委网、广西机电技师学院官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广西机电技师学院人事处的方式报名。考试费50元/科。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广西机电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提示】报名登记表>>>长按本公告下方二维码查看
应聘材料清单如下: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 2016年9月19日至10月9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QQ群号:574342482
联系电话:0772-3862239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262号 邮编:545005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机电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校办公会讨论决定),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七、考试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网站上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网站上公布,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人社厅核准后方可面试开考。(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方式:理论教师为试讲、实习指导教师为试讲+实习操作(成绩占比5:5)、一体化教师为试讲+实习操作(成绩占比7:3),入围考核阶段的考生实习操作得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否则取消被考核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技能操作根据实际要求其成绩可不当场宣布),并于次日公布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具体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机电技师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情况及面试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本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机电技师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工信委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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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招聘25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要求,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15学年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15〕10号)精神, 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完成从城区及乡镇中心区优质中小学选派25名优秀教师到乡镇中心区以下学校支教走教1年(2016年秋季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其中支教9名、走教16名。通过组织教师支教走教,进一步促进我城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缓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紧缺和无法开齐课程等压力,提高我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教学质量,为推动我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作为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的责任主体,我城区从本地中小学教育实际需要出发,以义务教育为主,派出骨干教师,切实提高受援地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并逐步探索形成提高农村师资水平、江南区区域内师资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选派支教教师
1.支教来源及数量。城区及乡镇中心区各中小学选派9名。
2.支教资格及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支教教师必须到乡镇以下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年,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二)选派紧缺学科走教教师
1.走教来源及数量。城区及乡镇中心区优质中小学选派16名。
2.走教资格及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英语、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骨干教师。
走教教师除完成原单位教学工作外,还必须到乡镇及以下2所以上学校(不包括本人所在学校)连续走教一个完整的学年,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采用多种形式切实帮助走教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走教教师要求每周到受援学校上一次课以上,即受援两所学校至少一周上2节,8节/月,多上不限。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教师在支教走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除人事关系变动外)。受援学校负责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如实对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反馈给城区教育局作为是否继续选派的重要依据。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与受援单位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由受援单位抄送派出单位。
具体政策保障措施如下: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在支教走教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教师福利待遇。按学期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2.支教走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3.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4.选派学校、受援学校及支教走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三方协议内容和格式由江南区教育局统一印发,详见附件4),协议一式五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城区教育局及本人各留存1份备查。
(二)经费保障。
1.支教选派工作经费。根据桂教人〔2013〕23号文件,安排到非“三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支教的教师选派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1万元标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
2.走教选派工作经费。走教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年人均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3.支教和走教选派工作经费采用据实结算方式,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江南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由江南区教育局局长李青、教育党组副书记梁正贵担任,副组长由江南区教育局副局长李翠香担任,成员由江南区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我城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蓝馨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具体组织实施
1.规范选派程序。各城区及乡镇中心区优质中小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按要求落实支教走教教师的选派工作,要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及时签订三方工作协议,确保支教走教教师按时到岗。
2.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支教教师尽量安排在受援学校住宿。如受援学校确实无法提供住宿的,受援校要及时与支教教师进行解释和沟通,并报城区教育局协调解决,经费可从选派工作经费中列支。
3.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对支教走教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如实对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于每学期末向城区教育局汇报。
4.请各有教师报名参加的学校分别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支教教师签约情况表》、《走教教师签约情况表》、10月21日前将《三方工作协议书》上报城区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0317室)。电子版同时发至办公室邮箱:jnqjyjrs@163.com。
联系人:蓝馨泉  联系电话:4887921
↓支教/走教签约情况+三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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