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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创办于2001年5月,2004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独立学院办学资格,2021年3月合作举办者变更为广西师范大学和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学校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管理信息化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全国(宁波)文化创意产教合作联盟理事单位、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院校、广西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广西“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单位。
学校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胜地桂林市,坐落于漓江西滨、雁山脚下,东向与广西师范大学隔路相对。独立校园占地835.32亩,环境优美,办学和生活服务设施完善,为师生员工营造了良好的教书与修学氛围。学校现有教职工520多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600多人。
目前,学校正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力以赴申报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桂林学院。
为进一步满足事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求,2021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其中,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含新近退休的教授)的引进数量不限,引进待遇不低于广西同类院校标准,并可根据人才发展需要搭建相应平台。
02
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待遇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含新近退休教授)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招聘岗位和人数限制。
2.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
(二)岗位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学术、业务学习活动和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教师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三)相关待遇说明
1.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按国家和桂林市有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人事关系和档案由校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博士后人员入职后5年内、博士入职后3年内可以享受副教授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定。其他待遇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规定执行。
3.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入职后可以直接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的同等薪酬待遇。
4.在桂林市区无房人员可以申请校内期限为3-5年的廉租周转房,其中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可以申请两房一厅,其余人员可以2人合作申请两房一厅或单独申请床位。
03
申请办法和材料要求
(一)申请方式及要求
1.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申请时,只需填写《漓江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岗位编号及名称”并发送至相应邮箱即可,待面试时再提供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备查。
2.其他申请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对口报名(其中每名申请者最多可同时报两个非专职教师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申请或电子邮件申请两种方式,恕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
3.其他申请者须按招聘计划信息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或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或职能教辅部门指定邮箱。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只需发送申请材料扫描件,待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备查。
4.其他申请者无论采用何种申请方式,均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或职能教辅部门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岗位编号及名称”,并以此命名作为邮件主题。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漓江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或《漓江学院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其中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按前述办法提交。
2.《漓江学院人才岗位申请简明登记表》。
3.个人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进行整合编排。
4.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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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招聘基本程序与步骤
(一)专职教师岗位的试讲与面试
专职教师招聘包括试讲和面试(现场交流)两个环节。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申请者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现场交流)环节。
(二)非专职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与试岗
非专职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党务、教辅人员等)招聘包括笔试、面试和试岗三个环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安排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试岗环节。
(三)面试或试岗后的其他环节
岗位招聘的其他环节包括考核、公示、决定、体检、聘用等。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最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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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我校另行通知招聘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招聘考试考核及聘用办法等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漓院政人事〔2020〕44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招聘工作细则(试行)》(漓院政人事〔2019〕54号)执行。
(二)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勿寄送重要材料原件。
(四)本年度招聘计划信息将根据我校教师岗位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请申请者随时关注招聘计划信息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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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老师
(二)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73-3696128
编 辑|陈可欣
审 核|刘一秀
素材来源|人力资源部
图片来源|李达福 娄敏瑶 董宵龙 周矗 靳舒平
指导老师|张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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